《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改擴建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文件的要求,現將《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180萬t/a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有關信息予以公告,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180萬t/a改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規模:煤礦產能由現有120萬t/a增至180萬t/a,同時對現有配套的公輔設施進行改擴建。
地理位置及交通: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隸屬于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有限公司,行政區劃屬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井田位于四道柳找煤區3~5線間之間,地理坐標為:東經:110°16′50″~110°20′00″,北緯:39°35′30″~39°38′29″。井田距東勝區約25km,位于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鄉東側10km,選定的礦井工業場地距離神公公路延長線約1.5km,沿神公公路向北約8km與榮烏高速銜接,交通便捷。
二、現有工程概況及其環保措施情況
1、現有工程概況
2021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為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頒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1500002009051120016207,批準開采深度為1385m~1260m,井田境界由21個拐點圈定,面積為12.5292km2。礦山主要有采區、工業場地(包含生活辦公區、主井、副井、洗煤生產區及配套的鍋爐房、機修車間等公輔設施)、風井場地、矸石填埋場(火災治理區)及進出場道路等工程組成,礦山目前處于正常生產運營狀態。
富民煤礦井田開拓方式為斜井多水平,井田按煤組劃分三個開采水平。礦井在工業場地沿西東方向布置主斜井、一號副斜井、二號副斜井,在 Y4 鉆孔東側 475.1m 處布置回風斜井。煤礦開采采用長壁后退式、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綜合機械化采煤工藝,頂板 采取全部垮落法管理;礦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風方式,機械抽出式通風方法。井下原煤經主斜井帶式輸送機提升至地面后輸送至地面的選煤廠進行洗選加工。
2、現有工程環保措施情況
(1)環境空氣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分析
①鍋爐房燃煤鍋爐煙氣經脫硫除塵后由40m 高煙囪達標排放;
②現有地面煤炭儲運及加工過程中,為減少粉塵主要采取封閉廠房、封閉產塵設備和灑水降塵等措施;
③為防止路面揚塵,采取硬化、清掃、清洗和灑水抑塵等措施。
(2)水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分析
①礦井涌水經處理站處理后用于井下抑塵、地面洗煤、灑水抑塵及綠化用水等,全部綜合利用,沒有外排。
②洗煤廢水經濃縮池濃縮后回用于洗煤工序,沒有外排。
③生活污水經處理站處理后,非采暖期用于廠區綠化,采暖期用于鍋爐除塵器補水,全部綜合利用,沒有外排。
④初期雨水經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抑塵及綠化等,沒有外排。
(3)噪聲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分析
噪聲較大的設備均設置在封閉的廠房內,主要噪聲源設備采取了選用低噪設備,采用消聲、減振及建筑隔聲等措施。
(4)固體廢物排放及處置措施分析
①采礦少量煤矸石及洗選煤矸石、鍋爐爐渣、脫硫石膏外售做磚廠原料;矸石無法綜合利用后運至火災治理區填埋,進行生態恢復;
②職工生活垃圾經分 類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場填埋。
③洗煤廠煤泥經壓濾脫水后定期外售電廠。
(5)生態恢復治理
制定了生態恢復治理計劃,密切注視地表裂縫及地表塌陷,及時設立警示牌、網圍欄;及時對地表裂縫及地表塌陷區域進行填充及生態恢復。工業場地內進行綠化。
三、擬建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相應的環保措施和對策
施工期:施工期建材及設備運輸,可能會造成沿途道路噪聲、揚塵污染。施工場地內建設也將對周圍噪聲環境造成影響,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等。
運營期: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和固廢。
1、建設期環保防治措施
本工程屬產能核定工程,煤炭采選產能由120萬t/a擴建至180萬t/a,利用原有工業場地,地面建筑基本利用現有,只在現有工業場地內新增一座精煤篩分棚(已建成投產),工業場地西側新增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已建成投產),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規模由現有的5m3/h(120m3/d)的處理能力擴建至8m3/h(192m3/d),其他工程均依托現有工程。主體工程和生產系統都已建成多年并正常運營,本次擬改擴建工程均已完成,施工地點全部位于已有工業場地范圍內。
施工期針對施工廢氣、施工廢水、施工噪聲及施工固廢均已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進行了防治,回顧性分析詳見前面“5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章節相關內容。因本次改擴建項目所有擬施工工程均已完成建設并投入運營,施工期已經結束,且根據現場踏勘及調查,施工期未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亦未存在現有環境問題,因此評價僅對改擴建工程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進行評價。
2、運營期環保防治措施
(1)廢氣環保防治措施
供暖鍋爐煙氣經現有配套的水浴除塵+雙堿法脫硫進行脫硫除塵后,由1根40m高煙囪排放,改擴建前后鍋爐煙氣出口的驗收監測數據及各例行監測結果表明,煙氣中煙塵、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濃度均能夠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標準要求;各污染物排放總量均滿足排污許可證許可排放量(顆粒物4.98t/a,二氧化硫16.88t/a,氮氧化物11.93t/a)要求,效果較好,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企業嚴格落實噴霧除塵,設置洗車臺,道路揚塵治理等措施后,改擴建前后廠界無組織的例行污染源監測結果表明,顆粒物廠界濃度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中表5的要求,效果較好,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
(2)廢水環保防治措施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擴建后處理能力為192m3/d的生活污水處理站采用“氣浮機→沉淀池→提升泵→厭氧池→好氧池→沉淀池→MBR膜池→清水池→二氧化氯發生器消毒→回用”的處理工藝處理后,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城市綠化和道路清掃用水水質標準后,非采暖期用于廠區綠化及道路抑塵灑水,采暖期用于道路抑塵灑水及生產用水,不外排。礦井涌水排入地面現有的1座礦井水處理站(360m3/d,15m3/h),全部經地面現有一座礦井水處理站(設計處理能力為360m3/d)采用“混凝+沉淀+澄清+過濾”的處理工藝處理后,達到《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中相關限值,用作選煤廠補水、井下生產用水和輸煤棧橋轉載點用水,不外排。洗煤廠濃縮壓濾后廢水全部回用于洗煤用水,無外排。鍋爐系統排污水經處理后用于廠區內抑塵用水,沒有外排;。脫硫除塵廢水經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綜上所述,本項目正常生產運營過程中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全部綜 合利用無外排,不會對水環境產生影響。
(3)噪聲環保防治措施
洗選塊煤篩分車間主要噪聲源為皮帶機及振動篩,全部位于封閉廠房內,并安裝減震基礎。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證工業場地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 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生活污水處理站擴建后,噪聲源主要為各泵類,噪聲一般在75~98dB(A),均進行了軟連接、減震及廠房封閉的降噪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設備運行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項目矸石及產品煤運輸汽車需途經場外道路,小時車流量較少,通過合理安排運輸時間和路線計劃,低速平穩地按照指定的運輸路線行駛,禁止隨意鳴笛,同時本評價要求在運輸過程中,加強行車管理,提高司機的環境意識,保證進出線路暢通,在道路臨近敏感點處設置減速帶及限速、禁鳴標志,定期對運輸汽車進行維修、對運輸公路進行養護,最大限度降低運輸交通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進場道路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棄物環保防治措施
本次礦山改擴建后運營期生活垃圾經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每天由鄂爾多斯市藍盈環??萍加邢薰纠\至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綠宸垃圾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合理處置。洗煤廠洗選矸石為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全部由汽車拉運至工業場地東側臨時排矸場暫存,定期用于開采沉陷區進行回填綜合利用,剩余矸石在臨時排矸場暫存,定期拉運至內蒙古匯能集團蒙南發電有限公司進行綜合利用(發電),無外排。洗選煤泥經廠區內全封閉煤泥儲棚暫存后定期全部外售,沒有外排。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定期隨生活垃圾由鄂爾多斯市藍盈環??萍加邢薰纠\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綠宸垃圾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合理處置。礦井水處理站污泥定期打入現有洗煤廠濃縮池內,跟隨洗煤廠煤泥一并外售,沒有外排。鍋爐房灰渣、除塵灰及脫硫石膏定期拉運至內蒙古匯能煤化工灰渣場進行填埋處置。危險廢物暫存于礦區危廢暫存間內,定期委托內蒙古中物聯運有限公司拉運至呼和浩特市宜兵廢油脂處置有限公司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置,并建有轉移聯單臺賬。
本項目固體廢物處理措施為國內同行企業的普遍做法,符合國家和當地實際情況,合理可行;各固體廢物均得到了妥善處置。建設單位應進一步做好各固廢的堆存保管和防護,并設專人嚴格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5)生態環境
沉陷區生態恢復和補償措施:對不同類型的沉陷土地應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進行綜合整治。井田內工程治理包括裂縫充填工程、不同沉陷地類復墾措施及植被監測及管護工程。小于0.30m的中小裂縫可在平整過程中充填;土地平整后顯露出來的裂縫和沉陷區域則再次平整土地時充填。寬度0.30m以上的大裂縫和沉陷區域先剝離表土,就地填充平整后再覆蓋表土。沉陷區林地、草地、耕地生態補償和復墾資金來源全部由礦方支出。按照批復《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復墾方案》和《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方案》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復墾工作和礦區生態恢復工作。
按照“以防為主、保護優先、積極治理、合理利用、恢復植被、協調發展”的原則,礦方應及時采取簡易的人工裂縫處理措施,盡量避開大型機械碾壓的機械治理措施;盡可能減少破壞原生植被避免引起土壤沙化,沉陷土地填充裂縫后不進行大規模的整地,進行穴裝整地,植被恢復后進行撫育管理,確保林草覆蓋率達到100%,植被覆蓋度不低于現狀。
四、環境影響簡要分析
本項目建設投產后通過對污染物控制措施的合理投入,根據預測分析,對環境空氣、水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及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對評價區的影響較小;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均進行了合理處置及綜合利用,對周邊環境幾乎無影響;各固廢通過妥善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的二次污染影響;按照“以防為主、保護優先、積極治理、合理利用、恢復植被、協調發展”的原則,進行整地,植被恢復后進行撫育管理,確保林草覆蓋率達到100%,植被覆蓋度不低于現狀。因此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是可行的。
五、項目全文網絡連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1)報告書全文的網絡鏈接
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AjPcPkISWKWL50yjzYRT5A?pwd=aj53 提取碼: aj53
(2)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來電或傳真方式向環評單位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紙質版全本,或至建設單位查閱全本。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①征求公眾意見范圍
附近居民及相關單位
②主要事項
您對周圍環境質量現有狀況的滿意程度;您認為該項目建設對當地產生的有利影響;您認為該項目建設對當地產生的不利影響;對該項目建設最擔心的環境問題是什么;建議采取何種措施降低工程建設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是否同意該項目的建設;其他的意見和建議。
七、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連接
公眾意見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統一制定,可從生態環境部官網下載,網絡鏈接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對項目建設有任何意見或建議的公眾可以信件或傳真的方式將意見送至環評機構或建設單位。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全本查閱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十、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
聯系電話:15560338989 聯系人:鄔勇
十一、環境評價機構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鄂爾多斯市則淵技術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伊化北路38號街坊宏源西村4號樓-1層-8車庫
聯系電話:15248043005 聯系人:孫曉楊
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富民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