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羊市塔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5月20日競價銷售公告
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羊市塔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計劃對匯能羊市塔一礦煤炭(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31日共計11天)進行公開競價銷售,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交易商參加。
一、競價時間
2019年5月20日10:00簽到,10:30準時開始
二、競價地點
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羊市塔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一礦會議中心
三、競價方式
現場公開競價
四、報價資格
(一)競價單位須具有煤炭貿易相關資質及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競價時競價單位須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投標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五、煤炭品種、起標價及競價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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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煤炭品種 |
交易總量 (噸) |
起標價(元/噸) |
最小成交量 (噸) |
最大成交量 (噸) |
交貨地點 (客戶自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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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匯能3號沫煤 |
90000 |
385 |
1000 |
30000 |
匯能一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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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匯能2號中塊 |
6000 |
420 |
5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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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匯能1號中塊 |
20000 |
465 |
1000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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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匯能1號大塊 |
11000 |
465 |
5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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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匯能1號特大塊 |
35000 |
455 |
1000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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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匯能10號原煤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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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流程
(一)競價單位按預計競標量10元/噸繳納保證金(保證金不得轉入煤款,終止合同后方可退還;未成交客戶于競價結束2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
(二)競價單位繳納保證金后持有效證件及授權委托書進入競價現場。
(三)遞交報價單。
(四)工作人員現場統計、公布競價結果。
(五)成交單位與礦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價格確認函》。
七、成交規則
(一)實行一輪報價,采用最高價和最大量優先的成交原則。
(二)出現兩家報價單位數量價格相同的情況,如兩家的報量合計在總競價數量內的,則全部并列為成交人;如兩家報量合計超出總競價數量,則平均分配競價數量。
(三)出現三家或三家以上報價相同,且超出競價總量的情況,則現場進行二次競價。
八、要求和規定
(一)本次競價報價最小變量為1元/噸,報價不得低于起標價;報量為最小成交量(含)和最大成交量(含)之間的任意數量,總量不得超過所繳納保證金比例數量,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二)成交單位競價成交但拒簽合同或簽訂合同后履約兌現率低于90%,礦方有權對保證金作為違約金進行按比例扣除,違約處理結果予以公示。違約達到2次礦方有權單方解除購銷合同并列入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參與我公司煤炭銷售競價。
(三)如因煤礦產量原因供貨不足,以及其它如下雪、堵車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數量無法兌現的情況,經核實情況屬實,視情況考核或不予考核成交人。
(四)如遇煤炭市場和煤質變化較大因素,需要調整成交價格,礦方可做出適當調整,不同意價格調整意見的可申請無息退款。
(五)成交單位必須根據合同總量按日均拉,否則礦方有權均衡處理。
(六)結算數量以煤礦過衡數量為準,質量以礦方煤炭質量為準。
(七)成交單位需嚴格按礦方有關規定進行裝車外運。
九、其它情況說明
(一)本次競價銷售量約為預計總產量的80%,未參與本次競價的約20%煤炭產品,按最高成交價從高到低的順序,可優先成交單位購買,不在合同中體現。
(二)成交單位按成交價格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裝車。
(三)購銷雙方的權利義務最終以實際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的條款為準。
(四)競價內容的調整權和最終解釋歸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羊市塔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十、保證金賬戶信息:
名 稱:內蒙古匯能煤電集團羊市塔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建設銀行鄂爾多斯分行東環路支行
納稅人識別號:911506227936188111
賬 號:15001686639052504002
行 號:105205008995
電 話:0477-4762196
十一、公示方式
競價現場公示
十二、咨詢電話
財務科科長:韓文軍13947777077
銷售科科長:李曉龍15704771777
